市民賣出舊金飾的價格要比買新金飾的價格低不少。
金飾“以舊換新”遭遇重重門檻 標準全由商家話事市民很肉疼
最近黃金價格一路飆升,不少市民趁此機會買賣黃金首飾純銀飾品。連日來,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在廣州北京路某百貨店的金飾柜臺調查后發現,同一個樓層不同品牌的黃金柜臺,記者要求將金飾“以舊換新”卻遭遇重重“門檻”,有的珠寶店“以舊換新”差價更需消費者補兩千多元。市民王小姐稱,“以舊換新”標準商家定,消費者遇到不公平交易難道只能認栽?
文/本報記者李亞亞
圖/本報記者王燕
金飾“舊換新”規矩全由商家定
前兩天,家住廣州海珠區的王小姐向本報投訴稱,她去百貨公司“以舊換新”買賣黃金首飾,卻遭遇舊金價格、重量都被商家“縮水”計算。王小姐告訴記者,她拿去金飾柜臺“以舊換新”的舊金,不僅重量、單價,被雙雙打折,“換新”還必須買等于或超過舊件總價1.3倍的金器。也就是說“賣舊金被宰,還得再掏高于舊金三成的錢買新的。”王小姐自嘲,她這是被“宰”,還得買“貴金”。
沒有正規統一的“以舊換新”做參照標準,只能按商家提出的條款辦。消費者必須按商家定的“霸王條款”來進行交易,讓她覺得很鬧心,王小姐不滿地表示。
連日來,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在北京路某百貨公司調查后發現,同一樓層的黃金柜臺,品牌不同,“以舊換新”也各有各的“玩法”。只要是以舊換新都必須按商家制定的“門檻”來進入“再消費游戲”。
賣舊買新門檻多 店員建議不如不賣
門檻一:只收自己品牌舊金
記者在北京路某大型百貨公司的夾層金飾柜臺,看到不少客人正在金飾柜臺上挑選金飾。一些柜臺上掛出了今日金價、手工費優惠等字樣。
在佳×金飾,記者提出“以舊換新”,銷售員問記者所持舊金是否為他們佳×黃金的產品。當記者表示不是時,銷售員回答,他們不接受其他品牌的“以舊換新”,只能是持舊的佳×黃金,再買他家的黃金才行。
門檻二:只能買大不能買小
在周×福金店,記者詢問是否“以舊換新”。售貨員表示,顧客所持舊金,不論是不是周×福的品牌,都可以“以舊換新”。但收購標準不同,舊金打折的程度也不一樣。而且,購買新金的總價必須超過舊金的價格,手工費需要另外計算。也就是售貨員所說“只能買大,不能買小”。
記者又來到一家P字頭品牌的金飾柜臺,該品牌銷售組長向記者解釋,新買金飾的價格,必須超過顧客賣出的舊金總價的30%。銷售人員還“貼心”地告訴記者,這次再選一定要選好心宜的式樣,否則像黃金這種貴金屬一旦售出,再換就只能按“以舊換新”的規矩了,“雖然很不劃算,但公司就是這么規定的。如果我是你,就買新的,存著舊的。”這名銷售組長建議道。
而六×珠寶的銷售人員告訴想“以舊換新”的記者說,要以舊換新,需按大于舊金的30%補差價。最后,銷售人員告訴記者,按10克舊金算,市民要“以舊換新”最少要補2500多元差價。
記者調查
金店賣舊金 重量先打折
佳×黃金銷售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:當天金價為¥461/克, 如果賣金的市民所持舊金為該公司舊金,需要被折至¥431/克,也就是說每克單價必須減掉30元。舊金重量還需要打個9.7折,按10克計算,舊金回收時計算的重量只有9.7克。每克舊金還必須收取12元的折舊費,10克就得收近120元。
按此公式計算,當天10克黃金本值4610元,但你賣出10克舊金,只能賣出4064元,這一折價就不見了546元,比起當日的金價縮水12%。
在周×福賣舊金回收的公式是:舊金按當日金價每克減30元,重量打9.7折。如果不是周×福的舊金,除了單價每克減30元外,重量必須打8折。
按此公式計算,當天10克黃金本值4610元,但你賣出10克該品牌的舊金,只能賣出4180.7元,比起當日的金價縮水近10%。如果市民賣的是非周×福的舊金,更只能賣出3448元,比起當日的金價縮水達25%。
在P字頭品牌金店賣舊金回收的公式是:無論什么品牌的,只要是千足金他們都收。按照當日金價減30元/克后,再乘以舊金9.5折的重量,就是你手上舊金的總價。
按此公式計算,當天10克黃金本值4610元,但你賣出10克該品牌的舊金,只能賣出4094.5元,比起當日的金價縮水12%。
物價局回應
飾金價格不在政府定價范圍內
記者以王小姐“以舊換新”的“不公平”遭遇為由,撥打了12315消費者維權熱線。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交易開始前,在商家已經將交易條件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,不構成欺詐行為。而且,黃金屬于貴金屬,相關的定價需要咨詢物價局才行。因此,建議記者撥打12348法律援助熱線。
根據記者調查“以舊換新”的情況,記者就“以舊換新”的定價標準咨詢了市物價局,物價局的相關負責人回復說,飾金不在政府定價范圍內,通常是由市場調節,這一塊的價格可以說是放開的。
在粵寶黃金從事黃金收購業務十多年的文先生說:“畢竟是打開門做生意,不賺錢的生意不會有人做?!?/P>
但作為消費者的王小姐卻感嘆“既然沒有官方或指導標準,千差萬別的‘以舊換新’,規矩重重,門檻多多,都知道黃金不是便宜貨,那消費者的權益誰能來保障呢?”